時間 : 2023-09-18
沒有不動產權證的房子不但不能交易,更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一些樓盤在業主入住后,不動產權證遲遲辦不下來,給業主在辦理落戶、房屋買賣、抵押貸款等方面造成阻礙。不動產權證遲遲下不來,究竟有哪些原因?購房者又該如何應對?
本期聚焦
案例1 建筑超出紅線
石先生購買的房屋2011年初即交付使用。迄今為止,不動產權證(即原來的房產證)卻遲遲無法辦理。石先生在南寧市國土資源局咨詢后得知,因為開發商超出項目建設紅線范圍建房,導致土地證無法辦理,致使產權證無著落。如今業主該如何維權,不動產權證還能否辦理?
居周刊:建筑超紅線的問題時有發生,雖然項目規劃總平圖早就通過了規劃局的審核,但是在國土局最后測繪的時候,發現實際建造的房屋與規劃總平圖不符,超出建筑紅線,就會要求開發商補足土地款,并且重新畫總平圖。圖紙需要拿到規劃局重新審核,通過后再拿到國土局。待國土局最終審核通過后,業主才可以辦理不動產權證。對此,南寧國土資源局解釋,石先生要等開發商到國土局補辦相關手續后,才能正常辦理不動產權證。
案例2 開發商擅改規劃
西鄉塘某小區業主班先生入住小區多年,卻始終拿不到不動產權證。據了解,當初開發商在建房時私自更改規劃,把一樓底層的架空層改建成商鋪,未通過驗收,因此無法辦理不動產權證。現在,業主面臨的問題該如何解決?
居周刊:記者咨詢律師后了解到,開發商私自將一樓架空層改建成商鋪,屬于違建行為。開發商必須整改,整改后方能補辦相應手續。律師建議,業主可以嘗試通過兩種途徑解決:一是將情況反映到行政主管部門,由他們出面要求開發商積極處理。在向開發商追責的同時,建議相關部門先給業主辦理不動產權證,畢竟過錯在開發商,不能因此侵害到業主的利益。另外,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開發商延期辦證的違約賠償責任。
案例3 未開購房發票
3年前,李女士購買了某小區的一套商品房,買房時開發商稱未領到正規發票,只為李女士開具收據。李女士當時也不在意,如今房屋已入住近兩年,仍未接到辦不動產權證的通知。李女士找到開發商,其對發票一事一拖再拖。李女士有什么辦法能辦理不動產權證?
居周刊:如果開發商不主動幫助李女士辦理不動產權證,李女士可以單方面申請辦理,但必須提供購房發票。根據相關規定,發票是購房人合法取得所購房地產的重要證明之一,也是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必要資料之一。對此,業主可找到開發商補開購房發票,若開發商拒不協助業主,業主可向法院起訴開發商違約,采用法律手段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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