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3-08-21
四年前,許先生為了結婚買了新房,8天后他結了婚。但現在許先生再想把房子賣出去就難了,因為他當初買房到結婚之間的那八天時間里的婚姻狀況難以證明,房產部門說這8天里如果許先生有過結婚后離異的情況,就可能出現房產共有人,房產登記處需要確認這一情形,避免登記錯誤引起行政訴訟。而偏偏民政部門從本月起已經不再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事情是這樣的
4年前買房8天后結婚
本月賣房只等過戶,但問題來了
今年27歲的許先生是泗洪人,現在在上海工作。幾年前,在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后,為了給將來的妻子一個安穩的家,于是在2011年2月17日,他在泗洪縣城購買了一套住房。當時為了買房,他從婚姻登記機關開了單身證明。
買房八天后的2月25日,他和相戀的女友登記結婚了。
婚后,許先生和愛人一直都在上海打拼,一年難得能回泗洪老家住上幾天。今年,他和妻子商量,干脆將老家的房子賣了。聯系賣房也挺順利的,買主都確認好了,只等過戶。趁著十一假期回老家的時機,許先生又向單位請了三天假,準備和買主李女士一起去辦理房屋過戶相關手續。
可沒想到,過戶的時候遇到了“大問題”,把許先生給難住了。
崩潰的事情來了……
過戶要有“那8天”的婚姻證明
但民政部門本月起已不再開具
8日上午一上班,許先生和妻子以及買家一起去房產登記處辦理過戶手續,被要求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許先生拿出結婚證,對方表示,這只能證明他現在是已婚,“對方說要證明是初婚才行,也就是我在買房后到結婚的八天時間里,沒有過婚姻狀況。”許先生說。
而買主李女士雖然已離異,手中握有離婚證卻也被告知要提供一份單身證明。
糟糕的是,許先生來到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被告知,本月開始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去公證處公證?還是行不通
同樣也要“那8天”的婚姻證明
看事情一時變得復雜起來,再加上買賣雙方都有工作在身,于是,雙方商定由委托人代為辦理,雙方一同前往泗洪縣公證處準備辦理公證,許先生同樣被告知需要提供當初買房到和現在妻子結婚之間那八天時間內的婚姻證明。
“我有了結婚證,怎么就證明不了我的婚姻狀況了呢?”許先生很是苦惱,“誰能來給我證明那八天的婚姻狀況啊?”
而買主李女士雖然已離異,手中握有離婚證卻也被告知要提供一份單身證明。
解說:一般老百姓通常的理解是,短短8天時間,誰會折騰結婚然后離婚呢?但按房產登記部門的解釋,“一切皆有可能”。
如果這8天里,許先生結婚后又離異,那么許先生現在這套要過戶的房子就有可能會出現一個“共有人”,通俗地說就是一位可以分他房子的“前妻”。這導致過戶的房產權屬未明。而要搞清楚,避免登記錯誤引來官司,就必須要有相關證明來證明“那8天”里許先生是單身,房子就他一個人的。
兩部門的說法
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民政部通知不再開此類證明
相關部門要這個證明,可以來函查閱
泗洪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是為了證明個人已經在民政部門登記過結婚,而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則是證明個人未辦理過結婚登記,即通稱的“單身證明”。 而今年9月份國家民政部已經下發通知,規定除辦理涉臺和9個國家(哈薩克斯坦、芬蘭、奧地利、荷蘭、德國、阿根廷、烏拉圭、墨西哥和波蘭)的公證事項外,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而泗洪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從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
民政部門給不了證明,而相關部門又需要這個證明,那怎么辦? 這位負責人表示,如相關部門需核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記錄情況,請來函查閱,登記處將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房產登記處: 為弄清房屋權屬,一定要的
這樣可避免登記錯誤引來行政訴訟
為何市民持有結婚證和離婚證卻依然證明不了自己的婚姻狀況呢? 泗洪縣房產處登記大廳負責人表示,之所以要求市民過戶時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是因為要確認房屋產權人是個人所有,還是和其他人共有,即通過證明,來調查初始購房時實際產權人,是個人獨有還是其他人共有。如果婚前一直單身確認沒有其他共有人,如果查到婚前有結婚后離異狀況就有可能出現其他共有人,同時,持有離婚證并不能證明當事人離異后無再婚情況,通過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來防止出現登記錯誤而引起的行政訴訟。
最終會如何解決?
房產登記處:等上級拿方案
泗洪縣房產處登記大廳負責人表示,目前泗洪縣房產登記處已經將許先生此類的房屋登記先行受理下來,并留下業主電話號碼,同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待具體處理方案確認之后給予辦理。最終是與民政部門信息共享直接調取還是房產部門簡化程序,從其他材料代替,會第一時間跟當事人取得聯系。
行業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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