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3-08-08
上個月起,號稱“史上最嚴廣告法”的新《廣告法》正式實施,諸如“升值、學區房、投資回報、買房送戶口”等噱頭性用語將被限制使用,房地產營銷廣告常見的“國家級、最佳、第一、唯一、優秀、頂尖、全國首家”等也均成為禁用詞,一旦逾越的宣傳紅線,就可能面臨最低20萬元的罰款。
新廣告法使得開發商們在宣傳時多了一絲忌憚,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房產文案們可不會就此偃旗息鼓,他們有的玩起文字游戲,有的打起擦邊球,讓購房者防不勝防,接下來小編就來揭穿那些華麗麗的廣告詞背后的真面目。
陷阱一:空頭承諾 終難兌現
去過售樓處的購房者都有一個感受,那就是置業顧問口中的樓盤都是完美的,即使在配套方面有缺陷,也會大談未來的規劃:大型商超會有的,美食街已經在建了,電影院馬上就動工……可是你真的相信這里的發展前景會這么樂觀嗎?
在南通,大牌項目爽約的事例不在少數,“蘇寧云店落戶五水商圈”、“海底撈進駐圓融廣場”的傳言至今沒有落實,“宜家落戶港閘”、“動車年底通車”的消息也是一拖再拖后才敲定,至于那些開發商口頭承諾的配套能否落實,購房者們就更要小心了。
不僅是配套,有些開發商還會在宣傳時承諾“學區房”、“送戶口”、“投資升值”等等,這些在新廣告法中都是明令禁止的,所以業主對廣告的真實性要進行考證,并且注意保留好證據,一旦發現開發商作出虛假承諾,可以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陷阱二:制造噱頭 吸引人氣
為了刺激購房者的神經,開發商們在廣告上也是各出奇招,“買房送老婆”這樣的奇葩廣告詞應運而生,隨即也產生了不少升級版,送奶牛、送墓地、送戰斗機……如此嘩眾取寵的做法,恐怕只會適得其反。
其實,諸如此類“買房子送老婆”的房產廣告無不是在玩文字游戲,利用人們的常規思維打擦邊球,目的只是為了提高項目的關注度,誘惑購房者上門,但終決定購房者選擇的還是樓盤的品質,所以開放商們還是把精力放在項目本身,而不是鉆營于炒作。
房地產廣告想要吸引眼球無可厚非,可是在新廣告法的背景下,開發商想靠各種出位的、雷人的、有歧義的廣告吸引人氣的還請慎重,不要低估了購房者的判斷力,也不要低估了法律的執行力。
陷阱三:偷換概念 瞞天過海
一般來說,能左右購房者決定的無外乎價格、學區、配套這些要素,所以開發商在前期宣傳時也是極力的投其所好,“零首付購房”、“首付十萬輕松入住”、“不要錢住三年”這些吸引眼球的字眼紛紛登上廣告版面,可這到底是超級優惠還是暗藏風險呢?
所謂“零首付”并不意味著分文不出就可以買房,而是要以資產抵押為基礎,最終一旦無法按時還款還要承擔法律責任,開發商對這些前提和后果往往避而不談,以此吸引資金短缺的購房者。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比如“學區房”變成了“代招區”,“誠意金”變成了“定金”,“精裝房”變成了“全裝修房”……這些陷阱對于缺乏相關經驗和知識的購房者來說,還真是防不勝防。
陷阱四:理論推算 脫離實際
眾所周知,城市中心以及商圈附近的房源總是最搶手的。隨著南通的交通網絡日益完善,商業綜合體遍地開花,各大樓盤也爭相打出“距離市中心僅20分鐘車程”、“地鐵就在家門口”、“暢享城市中心5分鐘生活圈”的口號。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說辭往往很難考證,因為開發商在進行宣傳時總是選取最理想化的情況,而忽略了交通工具、天氣,路況等諸多不確定因素的影響,這樣得出的數據的真實性就要打點折扣了。
購房者最好不要輕信廣告上的宣傳語還有區位圖,因為開發商很可能在比例和距離上面動手腳,要結合自己的生活經驗還有實地考察,才能作出客觀的判斷。
陷阱五:夸大宣傳 避重就輕
隨著人們對居住環境和品質的追求不斷提升,不少樓盤也開始把一些“高大上”的辭藻都搬上了廣告版面,使得原本普普通通的住宅華麗變身,在提升格調的同時項目的缺陷也得到了很好的掩飾。
開發商總能勾畫出樓盤未來的美好藍圖,一張滿眼綠意、視野開闊、氣勢不凡的效果圖就可以騙過購房者的眼睛,再加上幾句廣告詞,“奢享繁華登臨巔峰”、“皇家園林史詩”、“尊享唯美生活”,是不是心動了呢?
其實,很多樓盤都不是現房,因此了解這些信息更多地還是要依賴宣傳廣告。可是在項目沒有竣工前,廣告上對景觀、配套、外觀的吹噓只能是空談,加之廣告上的用詞大多華而不實,真實性根本無從考證,購房者在選擇時還是眼見為實的好。
小編說:在競爭日益激烈的房地產市場,廣告似乎脫離了其“廣而告知”的本意,反倒成了開發商博眼球的利器。新廣告法的頒布為凈化廣告市場提供法律依據,但想要讓房地產市場真正做到“靠品質說話”,還需要開發商擺正姿態、購房者不輕信盲從、監管部門執法有力,多方共同努力才能營造一個純粹的購房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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