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2024-12-29
《印花稅暫行條例》
2、法律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一)已繳納印化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納稅人少貼印花稅票的行為如何處罰
二、納稅人少貼印花稅票的行為如何處罰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少貼印花稅票的,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被處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一)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二十倍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注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十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三十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可以了解到加工承攬合同屬于印花稅的繳納范圍,所以如果裝修按加工承攬合同進行定性的,就需要繳納印花稅。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或者到網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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