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農民建房的審批程序是:由農民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再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j
具體辦理: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后,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市建設局審查同意并出具選址意見書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國土資源管理局申請用地,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審核報市建設局批準。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干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這個還是要根據地方而異,四川這邊直接去政府辦了手續就可以修建了
個人向村委會提交建房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地點位置(四至),蓋幾間房、開間大小、蓋幾層、有無附屬房(如廚房,工具房等),注明申請面積。先請村民組長在上面簽字,為的是以后有矛盾時能請他說句話,然后去村里填正式建房表格,上面有要求四鄰簽字的內容,這時你可再請四鄰簽一次。四鄰簽過同意后,村里分管主任在相關欄內簽村里同意意見,蓋村委會公章,這時都不要花錢(指行政收費)。拿到蓋好村委會公章的同意建房申請表后去鄉鎮土地所辦理建房許可證,土地所會根據村里的意見下來實地查看(此程序土地所如相信村里也可不下來),沒有矛盾和爭議,沒有規劃停批要求,一般會批準,以前快的當場就能批,現在估計要放一放,但按程序應該在15日內。15日內不予批復的就有可能是拿一把了,找熟人什么的做做工作,關鍵人物就是村里審批的主任。
需要申請的 之后會有一份東西下來 就可以蓋房的 之后只要自己家里蓋就可以的
農村自建房問題,不能簡單地說可以或不可以。因為如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并經過一定程序批準的,就可以建,反之就不可以了。國家《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這就是前提條件,如果你不是農村村民,或你的占地面積超過當地省級政府的規定,那么就不可以在農村自建房,擅自建造就屬于違間建筑,就是建了,也要拆除的。如果你是農村村民,原來也沒有宅基地(如原來同父母居住在一起,現在成人了需要分家立戶,而原來的宅基地是父母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自建房,則是合法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你所說的自建房是否合法的,還是違法的,請自己對照政策界定吧。個人對政策的理解,提供你參考。
您好,現在農村自建房跟以前不一樣了,現在的規定不一樣了,每個地方現在的情況可能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