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的主要包括四個階段的工作內容: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工程質量保修階段。一般的監理合同以前三個階段的工作內容為主,很少要求質量保修階段進行監理的。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前認真審閱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就工程設計圖紙中的問題與建設單位及設計院工程師溝通,充分理解建設單位意圖和設計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工程功能及系統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2)根據委托監理合同的約定積極參加工程施工招標工作,協助建設方選擇有能力、有經驗的承包商。
3)認真做好施工隊伍(特別是總承包商)的資質審查工作,包括人員、技術、施工設備,確保施工隊伍素質與工程要求基本相適應。
4)認真審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的布置、勞動人安排,工具材料準備、預制中、半成品的生產等,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和規范與工程建設總進度。
5)協助建設方程組織設計圖紙會審工作,作好圖紙設計交底,使總承包商及全體施工管理人員了解工程設計意圖和要求。
6)督促總承包單位認真做好作業前的技術交底,使每個施工人員清楚各自工作的具體要求。
7)確認施工圖紙的有效性。對設計變更、工藝變動、材料變更、設備選型等都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8)對各專項系統的主要設備、器材,監理工程師要親自監督校驗調整,掌握系統設備的詳細資料、消除隱患。
二、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內容
1)對專項系統及各分系統的重要部位,監理工程師要加強雙控制檢查。巡視和旁站相結合,確保工程質量。
2)監理工程師在巡視和檢查中發現施工質量問題,可視質量問題的大小和輕重,以“監理工作聯系單”和“監理通知單”的形式通知施工方、業主,并監督解決。
3)各系統的調試、試運轉工作,要在監理工程師監督下進行,并按規范要求填寫試驗報告。
4)對承包單位報來的各項工程報驗單,隱蔽單,監理工程師都要以施工圖紙和規范及施工工藝設計要求認真審查,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整個施工過程,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三檢制度(自檢、互檢、交接班檢),三按制度(按圖紙、按工藝,按標準施工)進行監督。
三、竣工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內容
1)對已完工程進行工程質量評估,并及時提供分部、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及監理工作總結。
2)總監組織監理工程師根據規范和強制性標準條文對承包單位報送的完工工程的實物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并對存在的問題整改的結果進行復驗合格的基礎上,向建設方提出竣工驗收的建議。協助建設方組織竣工驗收。
四、工程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內容
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監理組根據監理合同約定,當建設方在使用中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或本監理公司在回訪中發現影響使用的質量缺陷時,將派專人進行現場查驗。其結果在保修范圍內,則通知施工方進行保修。